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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月10日有關民眾反應-非洽公民眾亦停車於停車場致洽公民眾無車位停車造成不便事宜

  • 發布單位:地價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章先生您好:

關於先生反映本所停車場疑似有非洽公民眾車輛占停情形,導致洽公民眾車輛無處可停一事,經查目前因地政業務開放跨所申辦服務及派出所不定時處理各類民眾事務等,近來確偶有不敷車輛停放狀況,惟是否為非洽公民眾車輛占停,於平日開放使用時段實有識別困難。 為協助洽公民眾車輛能順利停放,並排除非洽公民眾車輛占停本所停車場情形,本所除加強標示勸導文宣外,於平日開放使用時段責專人巡視,如遇車多狀況即進行引導並視需要規劃臨時停放車位,對於停放過久之車輛,即報請四維派出所協助以電話聯絡車主查明原因勸離,特此說明。

敬祝 安康
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