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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隱匿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住址隱匿免費辦,防止住址全都露
為便利民眾申辦「登記名義人住址隱匿」服務,本市自即日起新增申辦便民服務,方式如下列情形辦理:

(一) 申辦登記案件時(不限案件類型),得由該案標的之權利人於申請書備註欄註明「權利人隨案申請本案標的住址隱匿」並蓋章,免另檢附申請書。

(二) 若申請人於申請書勾選「本人同意就桃園市轄區內全部標的同時申請。」並簽名或蓋章,免再逐一填寫標的資料,逕由受理所查詢歸戶資料後,將申請人名下本市所轄標的辦理住址隱匿(或解除隱匿)

(三) 受理所辦竣住址隱匿申請案件,應以簡訊主動通知申請人或登記名義人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