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向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A108室殯葬管理所)提出申請: (1)申請書及切結書。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申請人與亡者親屬關係證明文件。2.墳墓起掘作業應注意事項: (1)認領人確定墳墓起掘日及時辰後,應儘速通知本所,本所將依約定時間、地點辦理墳墓起掘勘查作業。 (2)起掘作業時,認領人應配合辦理事項: ①於本所遷葬小組人員到場後,再進行開挖起掘。 ②起掘時,應配合拍攝起掘前、中、後之過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