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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如何申請土地鑑界?是否一定要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嗎?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聯絡人:林挺翰
  • 聯絡人電話:03-5325121分機5311

1、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4、205、207條規定:申請人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檢附權利書狀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所檢附之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申請。(申請人資格: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提出申請,共有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之一申請即可。)
2、民眾申請鑑界得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請,經由網路輸入網址:https://dc.land.moi.gov.tw/ 即可進入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請鑑界,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