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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農舍移轉其承受人資格條件為何?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聯絡人:劉怡均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5353

農舍與其坐落土地一起辦理移轉時,承受人資格應符合沒有自用農舍的條件;辦理移轉時,承受人應檢具以下文件供地政機關審查:
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申請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2.申請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上所載房屋之使用執照影本。
3.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