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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親友合併配地如何申請?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聯絡人:賴几境
  • 聯絡人電話:03-3867400#3201

土地所有權人應在規定期間內,自行協調親友,並填具「自行合併分配抵價地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2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