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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土地的補償地價如何計算?除了補償地價外,地主還有其他選擇嗎?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聯絡人:賴几境
  • 聯絡人電話:03-3867400#3201

被徵收之土地,不論是否曾辦理過農地重劃,均應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所謂市價,係指市場正常交易且排除各項特殊交易情況下之非單一偏高或偏低的買賣交易價格。該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業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規定辦理,並提交桃園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另補償地價除以現金補償外,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
(土地徵收條例第30、39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