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範圍內農作改良物查估補償及項目均依「桃園市農作改良物與農業機具設備畜產水產養殖物徵收補償費及遷移費查估基準」規定辦理,前述查估基準可至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75#lawmenu)法規內容下載或親自到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