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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領回抵價地?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聯絡人:賴几境
  • 聯絡人電話:03-3867400#3201

1、安置街廓土地:
一般而言,安置街廓土地(住二)的位置大多規劃於現行聯外交通便捷、生活機能較完備處,施工單位將優先進行安置街廓土地之施工整地,俟完成整地、抽籤配地、土地登記後,即可領回安置街廓土地,並由地主自行興建住宅。
2、其餘可建築土地:
除了安置街廓(住二)、安置住宅(住五)等優先開發區土地外,其餘可建築土地必須完成原住戶之拆遷安置、全區公共工程施工整地、抵價地抽籤分配、土地登記後,即可領回抵價地。
(土地徵收條例第40、4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