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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 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202658984號
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https://www.land.moi.gov.tw/law/newlawdet/100?Nid=5019